当前位置:南华天通化学试剂有限公司资讯2020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诚
2020江苏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诚
2023-06-26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创建于1952年10月,是新中国自己创办的第一批航空高等院校之一。1978年被国务院确定为全国重点大学;1981年经国务院批准成为全国首批具有博士学位授予权的高校;1996年进入国家“211工程”建设;2000年经教育部批准设立研究生院;2011年,成为“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重点建设高校;2017年,进入国家“双一流”建设序列。学校现隶属于工业和信息化部。2012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中国民航局签署协议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2018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教育部、江苏省共建南京航空航天大学。

人文与社会科学学院创建于1984年,是南京航空航天大学培养高层次社会科学研究和创新型人才的重要基地。在30余年的发展历程中,人文学院始终着眼于教育发展的时代诉求和社会发展的现实需要,发扬“智周万物、道济天下”的办学精神,秉承“厚德弘毅、博学创新”的办学理念,遵循多学科交叉融合的办学思路和教学研究型学院的办学定位,致力于培养治国理政、服务社会的复合型人才。

学院设有法律系、公共管理系,设有法学、公共事业管理、政治学与行政学三个本科专业,拥有法学、公共管理两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并拥有法律硕士(JM)、社会工作硕士(MSW)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点。学院已将申报一级学科博士点确定为未来3-5年的学科建设目标。目前拥有工信部智库航空产业政策法规研究中心、国家民航局“技术政策及服务智库型科研院所”、网络与人工智能法治研究院、国家空管飞行流量管理技术重点实验室民航法规研究中心、航空法与空间法研究所、知识产权法研究咨询中心、社会工作教育中心等研究机构。此外,学院还是中国航空学会航空产业政策法规研究分会会长单位。

学院现有教职工61人,专任教师51人,其中有正高职称教师13人,副高职称教师28人,具有高级职称与博士学位的教师人数均占专任教师总数的80%以上。学院现有国家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主要成员1人,中共江苏省委法律专家库成员1人,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决策咨询专家1人,中共秦淮区委法律顾问1人,江苏省“十大杰出青年法学家”1人,江苏省“333”工程培养对象1人,江苏省“青蓝工程”培养对象2人,“江苏社科优青”1人。

学院致力于培养基础扎实、博学精干、视野开阔、勇于挑战、追求卓越的复合型人才,不断创新教育教学理念,实施教学模式个性化、教学方法多样化、教学手段现代化、教学内容科学化的原则,完善教学管理制度,为社会培养和输送了一大批优秀毕业生,他们已陆续成长为政府、司法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中坚力量。

长期以来,学院教师潜心科学研究,在人文与社会科学领域广泛涉猎,开展了众多课题的研究,贡献了一批高质量的学术成果,为教学提供了有力的支撑,丰富了学校的科研结构。学院师生员工正抓住国家大力发展人文与社会科学的机遇,遵循办学规律,解放思想,锐意进取,为把南京航空航天大学人文学院建成特色鲜明、在国内具有重要影响力的一流文科学院砥砺奋进!

南京航空航天大学热忱欢迎海内外优秀青年学子报效祖国、投身祖国的航空航天事业及为国家工业化、信息化和国防现代化贡献力量。南航也将致力于为每一位加盟南航的教学科研工作者提供良好的学术环境和展现才华的舞台,我们期待您的加盟,并与我们携手共创南航光辉灿烂的明天!

二、引聘对象及待遇(附件)

(一)高层次人才

引聘对象:

在世界一流大学、科研机构任职的国际著名学者;“千人计划”(长期项目)入选者、“长江学者奖励计划”特聘教授、“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具有上述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长江学者奖励计划”青年长江学者、“青年千人计划”入选者、中组部“青年拔尖人才”“国家优秀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及具有上述国家级人才计划(项目)入选者相当学术水平的人才。

相关待遇:

学校根据聘期工作目标及任务、学科类型等不同情况,结合国家提供的经费,配套相应科研启动经费、薪酬(可实行年薪制或人才津贴制)、实验及工作场所、科研助手、住房待遇等(基本标准见下表,学院可进行待遇补充,一人一议)。

★“海外高层次人才引进计划”入选者除国家奖金外,江苏省财政给予1:1配套。

通过学校评审并推荐申报国家青年项目者,可择优聘任副教授及以上岗位,享受“长空学者”待遇。

(二)南京航空航天大学“长空学者”计划

“长空学者”计划分为“长空英才”和“长空之星”两个层次,面向校内外公开遴选。

引聘对象:

“长空英才”:已在相关学术领域崭露头角,且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中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高端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长空之星”:具有较大学术发展潜力的优秀青年人才,以入选国家级青年人才计划为培养目标。

相关待遇:

(三)常规师资

引聘对象:国内外高水平大学或著名研究机构的讲师、副教授和教授(或相当职称者);应届博士学位获得者。